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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
 
滨湖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工作制度
※滨湖街道党建网※   2009-04-15 10:32:34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 文字大小:[][][]

(一)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的指导下,按照社区党建联席会章程开展工作。

(二)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席会分会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分会主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会前要有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会后要写出会议纪要。

(三)工作任务

1.研究协调本社区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及实施措施;

2.协调指导驻区单位与社区党支部开展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3.协调指导社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协调整合本社区各项资源,实现社区单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5.研究分析社情民意和党员思想动态,确定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题和重点;

6.通报社区建设工作情况,交流各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四)实行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主任对社区党建联席会分会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个成员对党建工作联席会分会议定的事项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搞好分会工作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建议。

(五)社区党建联席会分会成员要自觉遵守分会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社区党建活动,努力完成分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附录:

滨湖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的要求,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建立街道、社区内党组织间的有机联系,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特成立社区党建联席会。
  第二条 街道党工委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居民委党支部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基础,社区全体党员是社区党建工作的主体,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党建联席会,围绕在社区建设与管理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和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组织好实施。
  第三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的工作目标是:调动和组织社区内各类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投身于社区建设和管理;通过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确保社区建设目标——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的顺利实现。

  第二章 组 织

第四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是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由社区内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依照社区共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理使用社区资源的原则,自愿结合组成的议事和协调机构。

第五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由  个成员单位组成。设会长1名,副会长  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  名。联席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加强与社区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每年召开2次全体成员大会,通报联席会工作情况,听取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讨论协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问题,并根据需要调整会员。遇重大事情,可召开临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第七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会长碰头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商讨联席会有关事宜,研究社区建设管理和党的建设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对联席会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第八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有意见和建议,或发现重大情况,可随时向秘书处或直接向会长反映,秘书处或会长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第三章 职 能

  第九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的主要职能:
  (一)研究商定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进行社区党建工作研讨和交流;
  (三)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协调、组织开展社区党的活动;
  (四)对涉及社区共建方面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工作协调。
  第十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教育引导党员积极投身社区建设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带头落实好门前“三包”任务,不出现遗漏;
  (三)积极主动地参加街道党工委和居民委党支部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开展的活动;
  (四)积极反映并收集本单位党员和广大群众对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及建议,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一条 社区党建联席会中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能:
  (一)为成员单位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抓党建提供方便条件;
  (二)帮助成员单位排忧解难;
  (三)发挥成员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围绕社区建设和管理开展活动;
  (四)研究解决不利于社区管理建设,不利于社区居民利益的问题,维护成员单位在社区的合法利益。
  第四章管 理
  第十二条 加强管理工作,确保本章程的有效贯彻实施。
  (一)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社区内的居民委党支部书记、居民代表、驻街人大代表和政委员,对成员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每次评出社区群众满意党组织若干个和社区建设管理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同时评出较差党组织。具体评议办法另行规定。
  (二)对评议出的社区群众满意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街道党工委要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并将事迹材料报送有关党组织作为评优选先党建的依据。对较差的党组织和党员要整理材料,向有关党组织反馈,同时报送其上级党组织。
  (三)街道党工委要定期组织力量对成员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好的表扬,差的督促改进。
  (四)对拒不承担社区党建责任的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撤换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
  (五)成员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有责任监督街道党工委履行职责。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对待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该整改的整改,该反馈说明的及时反馈说明。
  (六)成员单位党组织每年年终对街道党工委工作进行一次评议,邀请区委组织部参加。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20071月起开始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滨湖街道社区党建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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