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使人大代表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滨湖街道工委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代表接待日制度。
一、每月15日、30日上午9:00—11:00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周一),接待地点设在滨湖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大厅。
二、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由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大代表轮流值班接待来访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接待的人大代表要提前向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请假,并由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安排其他代表接待。
三、参加接待的人大代表要按时到岗,对来访者要做到热情礼貌接待,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来访案件。在接待选民来访时需填写《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表》,由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转办、催办和归档等。
四、对来访选民寻求咨询、解决的问题,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接待者负责处理并直接答复来访者。
五、接待中如遇重大、复杂问题,接待者应及时向人大街道工委汇报,商讨处理意见,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如遇超越代表权限范围的来访案件,由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妥善处理,并答复来访者。 |